2018-10-10 | 文章来源: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拟外聘金融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老师1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金融类专业。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名时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