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8 | 文章来源: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2023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23年7月31日7:00
集合地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大楼102室
三、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一张免冠一寸照片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统一前往医院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禁水4小时以上,空腹参加体检(注意憋尿);已怀孕体检对象,请事先告知体检医院的工作人员,妊娠期不做X线;当日请穿较简便的衣服,以方便体检;有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请带好药品备用。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等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
4.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 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处理。
6.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650元/人,请备好现金)。
咨询电话:0731-52379377
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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