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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87人公告

2019-04-23 | 文章来源:

为加快建设现代教育强市,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发〔2018〕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衡发〔2019〕5号)和《衡阳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9〕2号),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日举办“人才雁阵”计划引才行动——衡阳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引进)会,集中引进一批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衡阳市教育局20所直属学校81个岗位共引进优秀教育人才87人(其中教学名师10人、高校优秀毕业生66人,优秀高技能人才11人),详见《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优秀教育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对象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教学名师岗位者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者和优秀高技能人才岗位者年龄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年龄须在25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教学名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优秀高技能人才岗位者、计算机岗位者、中职专业技能课教师岗位者(播音与主持岗位、电子商务岗位、电子信息工程岗位)均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引进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需求目录中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相应学位、其他资格条件。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引进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引进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已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自签订聘用协议之日前溯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参保记录的;

6、非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届毕业研究生;

8、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三)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7日-4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湖南人才市场(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报名期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周利、周崇玖、蒋阳平。

3、报名和资格初审由用人学校负责。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2019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集中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及以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普通全日制高校2019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放宽为聘用后3年内取得的可暂不提供)、相关荣誉(奖励)证书,以师范类毕业生身份报考者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二)考核(或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核(考试)对象。考核(考试)具体方式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确定。考核(考试)地点:湖南人才市场交流大厅二楼。考核(考试)时间:2019年4月30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于2019年4月30日上午7:30-8:00进入湖南人才市场交流大厅二楼候考室候考,超过截止入场时间者(8:00)取消其考核(考试)资格。考核(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考核(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公布于衡阳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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