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6 | 文章来源: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今年下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90名、县职业中专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100名)
1、农村小学教师90名:语文45名,数学45名;
2、职业中专教师10名:计算机网络1名、计算机平面设计1名、电子商务1名、会计1名,C语言2名,汽车修理4名。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三、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得违反国家用工年龄规定;
6、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蓝山县2017年农村小学及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7、无违法、违纪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不能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蓝山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在蓝山县服务期间的特岗教师;
3、2017年录取到蓝山但尚未签约的特岗教师;
4、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