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9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江永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4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0名,职高专业教师10名,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编内招聘、按需设岗、按岗竞聘、择优录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选拔优秀教师,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招聘计划
1.本次招聘职位25个,计划招聘教师84名,各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江永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附件1)。
2.高中教师根据招聘计划,报名、考试由用人学校具体组织,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并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三、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原则上年满18周岁(以身份证为准,1999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江永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已被江永县中小学校聘用的正式教师、特岗教师。
7.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报名地点:江永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一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个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江永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告。
3.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初审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职高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普通高中对应学科的内容。
?职高计算机、电子、电工、汽修专业教师:职高对应学科的内容。
?小学教师:小学对应学科的内容。
④初中教师:初中对应学科的内容。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前3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