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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3-07-10 | 文章来源: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是由阳光城溪山悦楼盘开发商配套建设的一所高标准全日制小学(以下简称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由湖南湘江新区引进湖南师大品牌联合办学,2022年秋季开始招生。湖南师大附属是湖南省基础教育的金字招牌,雷锋是世界知名的德育品牌,且学校紧邻雷锋故居,可以说,雷锋阳光实验小学是两块金字招牌的完美融合。学校占地面积36.5亩,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规划36个教学班,可容纳1620个学位。以“让每一个生命温暖发光”为办学理念,以“培养博学善思、力行致远的新时代阳光少年”为育人目标,以“明、善、真、远”为校训,着力打造一个具有阳光气质、师大底蕴、雷锋精神的现代化高品质学校。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组织2023年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执行湘江新区编外合同制教师相关待遇,签订劳动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内(2018年6月30日以后)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预计招聘总人数21人左右,实际招聘人数以学校最终公示为准。

招聘岗位及数量:

语文教师:10人;

数学教师:5人;

音乐教师:2人;

体育教师:2人;

心理教师:1人;

科学教师:1人。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岁及以下。

2.学历水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面试(含资格复审)—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于2023年7月10日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7月10日至7月18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16日至7月18日,18日下午18:00截止报名,共3天,报名方式为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线上报名问卷报名,填写完成后即完成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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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及资格复审

1.有效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及资格复审环节。

2.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023年7月20日8:00至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多功能报告厅集中,进行结构化面试及资格复审。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5内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报名人数或面试合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经学校研究,可酌情降低参加笔试人员比例。

3.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⑤个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及其他获奖证书等。

4.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笔试程序。

(四)笔试

1.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5内或学校根据参聘教师实际情况研究决定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入围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公示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及笔试须知、试教须知:2023年7月21日至7月25日。

3.准考证领取时间、方式:2023年7月25日上午10点于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现场领取,也可电子获取自行打印。

4.笔试时间:2023年7月26日,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时量9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方式:2023年8月1日左右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问卷进行查询。

(五)试教

进入笔试人员等额进入试教。

1.试教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试教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8:00至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多功能报告厅集中,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试教地点: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善思楼二楼2001班教室

试教形式:现场30分钟备课,8分钟片段教学。试教内容由校方现场提供。主要考查仪态教态、逻辑思维能力、实现教学目的、课堂组织实施、掌握课程标准、教学语言运用、普通话、板书等能力。

2.考生参加试教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试教。未按时参加试教人员取消试教资格。

3.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岗位考生除试教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占试教成绩10%。

4.试教成绩当场公布。试教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10%、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60%合成。

(七)体检

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级等)、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2023年8月中下旬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校内公示栏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备案

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的资格条件证书、成绩、名次和考察结果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1-9798-7445(校办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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