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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醴陵市教师招聘(考核类)24人公告

2015-03-06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有关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4名,其中省示范性高中(一中、二中、四中)教师20名、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教师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多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简介

醴陵一中、二中、四中均为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共9124人,教职工728人。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现有在籍学生4192人,教职工217人。学校先后成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014年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此次招聘主要面向2015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岗位除外)。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往届毕业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醴陵人事人才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此次招聘的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教育信息网”()和“醴陵人事人才网”()。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将于2015年3月至4月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等高校设立报名点并组织供需见面会,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考核、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有关事项详见上述高校校内公告(或网站公告)。

(1) 报名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各用人学校有关岗位签订初步意向协议人数已满的,该岗位不再到下一个高校点招聘。考核类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和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如有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将分别调剂追加到考试类农村初中理科一组和二组岗位,并及时公布。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申报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科目合格成绩通知单)、普通话等级证(二乙及以上)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相片4张。

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须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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