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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道县补充教师招聘37人公告

2017-08-08 | 文章来源:

经道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32名,共计37名。为了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7名,各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道县2017年公开补充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原则上年满18周岁,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道县2017年公开补充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已被聘用为道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正式教师、特岗教师、在道县2017年教师招聘中已参加体检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辞退或开除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page]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报名地点:道县教育局大会议室。

②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需在2017年8月1前取得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③收费:高中教师招聘不收报名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招聘报名考试费1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

2.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负责初审,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复审。

3.笔试

①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简章发布地址:永州市人社局网站、道县政府网、道县人社局网站、道县教育网

②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内容分别为本县现行高中、义务教育阶段相应学科教材内容。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成绩公示当天下午4点以前,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见附件5)。

4.面试

①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②面试方式:采取试教方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5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③面试内容:高中为本县现行高中一年级相应学科教材;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为本县现行小学六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5.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二)体检应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提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教育部门组织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只有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中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方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6.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7.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道县政府网、道县人社局网站、道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递补。

8.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道县公开补充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在本县服务期5年以上。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page]

四、招聘人员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教师为道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

1.招聘的教师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2.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根据任教学校距离县城的远近,发放农村教师每人每月200-1000的岗位津贴。

(三)工作安排

1.高中教师安排在道县五中任教

2.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具体到校的岗位由道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缺编情况进行安排。

五、有关要求

(一)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所有报名人员要与县教育局签订诚信协议。

(二)诚信应聘。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后,在本县服务期不低于5年,否则不享受相关待遇,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对学校自主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由招聘单位及单位负责人负责。

(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道县纪委: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道县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原标题:道县2017年公开补充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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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道县补充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docx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道县教育局

201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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