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1 | 文章来源: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00名。
一、招聘计划(100名)
农村小学教师100名:语文50名,数学50名;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三、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得违反国家用工年龄规定。已获得教育类硕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8、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蓝山县2017年下半年农村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