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0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7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育人才87名。
一、招聘学校情况简介
招聘学校情况请访问株洲教育网(网址:)“直属学校”链接。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87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17届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专业的前40%);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17届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毕业);除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外,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还可到重庆师范大学、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可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聘。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三)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
(四)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符合具体岗位资格要求。
(五)年龄在30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考试合格后愿意签约。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网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id=415)、株洲教育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在部属师范大学及相关学校公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说课当天开考前结束,具体见公告明确的时间。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直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资料发至各招聘学校电子邮箱,也可到考点或招聘学校现场报名。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如下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要求。每位考生最多只能报考2所不同学校的相应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无毕业证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相应岗位资格证的复印件(无教师资格证可出具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相关证明,并承诺在毕业时获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科毕业生需出具学校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专业前40%的成绩证明。
4.其他各类荣誉证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