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9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18届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20名(其中男性30名)。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优先解决教师结构原则;
3.按岗竞聘,实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原则。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为天元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年龄条件
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18届全日制专业硕士毕业生(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学术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业条件
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18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或者担任班委会、班团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
(四)其他岗位条件(见附件1)
必须专业对口,并具有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本科师范生和专硕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