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9 | 文章来源: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满足学位建设和化解大额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9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职位37个,共200名中小学教师。
1、普通高中教师22名。由用人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自行组织招聘。
2、职业中专教师6名。由用人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自行组织招聘。
3、初中教师46名。
4、小学教师126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3、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宁远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认定。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尚未取得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往届生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先报名,但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2001年5月13日期间出生的)。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组织或参与过非法组织的人员;
3、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9、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正式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