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1 | 文章来源: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2019年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6名教师。其中,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46名、职业中专教师10名。为做好第二批次的教师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第二批次,156名)(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1.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蓝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的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等疾病或精神病史;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得违反国家用工年龄规定;
6.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蓝山县2019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二)不能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蓝山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在我县服务期未满及2019年录取到我县但尚未签约的特岗教师;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宣传发动、报名、笔试、面试(采取试教、实践操作、特长展示等形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9年6月28日起在 “蓝山政府网”、 “中国微蓝山”、“蓝山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8日—7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在蓝山县教育局四楼小会议室报名;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的,在蓝山县职业中专西校区教务处(科教楼二楼)报名。
4.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时,须准备并按顺序整理好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诚信考试承诺书》。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3)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错报职位、无法更改,责任自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每位考生只能提供一个手机号码),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生应诚信考试,考生体检合格后不得放弃录聘,否则,视为考生违约,违约考生须向招聘方赔偿违约金5000元。
(6)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考费,招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7)在教师招聘中,我县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未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工作人员收取考生的《蓝山县2019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6.领取准考证:7月18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统一到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根据不同学科特点,面试分别采取试教、特长展示、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职业中专专业学科(皮革专业除外),采取笔试、试教加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25%、实践操作成绩占25%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职业中专皮革专业等五门学科,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笔试和试教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试教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三门学科,采取笔试、试教加特长展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35%、特长展示成绩占15%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