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02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全日制高等院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0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为荷塘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岗位条件(见附表1)
四、招聘方式
1.招聘对象。2019届全国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为2018年底毕业或2019年7月毕业均可)。
2.报名条件。报名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具备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的以提供的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的成绩证明代替,师范类的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院校开具的证明代替);符合具体岗位资格要求;年龄在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具有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除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外,本科生还必须具备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专业的前50%,或者担任班委会、班团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
3.开考比例。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前两个考点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将按1:3自动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最后一个考点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