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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株洲攸县教育局招聘教师275人公告

2019-02-27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75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攸县政府门户网站。

三、招聘计划

2019年攸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75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一《岗位条件表》。

四、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1年3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一《岗位条件表》);

5、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7、愿意在攸县最低服务五年及以上;

8、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请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二)报名时间:2019年3月8 日上午9:00至 3月20日上午12:00

(三)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3月11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8:00,网上资格初审由攸县教育局负责,考生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攸县教育局联系(咨询电话)。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完成报名并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1日 8:00至4月3日24:00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生报名通过后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查。

(六)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完整填写报名内容和上传近期证件照片,报考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所在区域等作适当了解,慎重、理性报考。

网上报名期间,尚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

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七)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经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

七、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时,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核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告。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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