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9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62名。
一、招聘原则及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井冈山西麓,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全县现有公办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小学10所,教学点9所,公办幼儿园16所。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2001年4月18日以前至1983年4月18日以后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8、愿意在炎陵县最低服务五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2019年应届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可通过如下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株洲市政府门户网()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