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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沙市开福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80人公告

2011-01-13 | 文章来源:开福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的均衡发展,区教育局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80名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小学教师:2009年及以后往、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幼儿教师:2009年及以后往、应届师范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志于为开福教育事业做贡献,愿意服从组织安排。

2、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3、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师范院校幼儿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对口。

4、小学教师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区内代课教师、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

幼儿园教师年龄在23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区属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获市教学能手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到28周岁。

5、报考语文、英语、音乐、幼师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含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含乙等)以上。

6、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相关等级证书。

7、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8、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小学教师76名、幼儿园教师4名。

各岗位招聘职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5的比例方能开考。       岗位及人数如下:

类别

人数

岗位

人数

招聘对象

幼儿园

4

幼儿教师

4


小学

 

76

语文

32


数学

18


英语

4


音乐

4


美术

4


体育

4

适应男生

计算机

4

适应男生

科学

5

适应男生

心理学

1


合计

80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均列入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并实行合同聘任制和人事代理制。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按1:3比例进入试教)——试教(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人选——录取(办理各种聘用调动手续)

(二)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公告:4月8日—4月22日(将在开福区教育局网站、开福区政府网站、市教育人才信息网和长沙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4月23日—4月25日共三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设在开福区教育局(长沙市开福区政府机关大院北栋4楼409室,咨询电话:82528890、82528895)。

(3)应聘者请持已如实填好的《2011年开福区教育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开福区教育局网站上下载www.ckedu.com),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

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函、《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另请带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5)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考务费,当场发给准考证。

3、笔试:

(1)时间:5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地点:见准考证

(3)相关事宜:

①由长沙市开福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的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②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统一制卷,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为20分,专业知识为80分。考试时量以卷面指定的时量为准。

③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综合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专业知识的测试水平相当于相应学科的大专水平。

④笔试后,报考同一岗位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职数计划1:3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

4、试教:5月14日。总分为100分,具体要求和地点见www.ckedu.com 上通知,未按时参加责任自负。

5、体检:按照试教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试教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由指定医院对拟录人员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试教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6、考察及资格复核:由长沙市开福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试教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考察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有关证件原件及资料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复审,复审不合格和未参加复审者取消录用资格。

7、录取聘用:按以上程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人员必须先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和聘用学校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区教育局和聘用学校不再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六、其他

1、笔试成绩与试教成绩可登录开福区教育局网站查询;试教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开福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网址:www.ckedu.com。

2、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简历、获奖情况等如有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本方案由开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528890、82528895,监督电话:82528891。

 长沙市开福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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