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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含教师岗28人)

2023-06-07 | 文章来源: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集聚支撑和引领双牌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才。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引进对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体以后附的需求目录为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引进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引进岗位和人数

共76个岗位、需求128人。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报考人员可通过双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p.gov.cn/)或双牌新闻网(https://www.spxrmt.com/)查阅具体的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以及人才引进过程中相关公示、公告。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技能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学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或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7.吸毒人员或参加非法组织曾受处罚的人员;

8.在我县事业单位辞职或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未满2年及辞退未满5年的;

9.已纳入永州市范围内编制管理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考生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准确无误填写。专业审查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年龄和其他所具备的条件以需求目录为准。正高职称及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到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此次人才引进,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入口:http://qrxrl.xxwb.zfoline.net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8:00至6月21日17:30。

4.报名流程: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根据“人才引进须知”填写相关个人信息→选择报考岗位→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人像必须清晰且不变形,JPG格式,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小于30k,参考像素295*413。)→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请使用jpg或png格式,文件需小于1M)→提交信息之后等待确认。

5.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需求目录,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考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应按要求依次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认证)、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字按手印)、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件依次进行上传。第一学历非本科的,还需上传第一学历相关证书;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还需上传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报考人员所上传的资料需确保姓名、专业、证书编号等内容清晰可见,资料不齐全或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将视为无效报名,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填报个人信息。提交信息前务必上传该岗位所要求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后显示为“正在进行确认中,请考生及时关注”为待确认状态,未提交成功或未按要求上传附件均无法进入待确认状态。进入待确认状态后,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所反馈的相关信息。

(4)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人才引进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人才引进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

(5)岗位选择。本次人才引进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有疑问的,可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确认提交信息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修改。

6.相关说明。报名时间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需调整的,将会在双牌县人民政府网或双牌新闻网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此次资格初审无需本人到场,由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照考生报名时所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结束后,其结果将会通过报名系统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反馈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并按省市相关文件处理。资格复审将会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双牌县人民政府网或双牌新闻网另行公告。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行了笔试的岗位,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00分,下同)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及内容如下(以下所指报考人数为资格初审合格人数):

(1)综合一类岗位。此岗位不需进行笔试。

(2)综合二类岗位。此岗位笔试按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笔试共一科,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命题作文占40分。

(3)综合三类岗位。此岗位笔试按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笔试共一科,内容为写作。

(4)教育一类岗位。此岗位不需进行笔试。

(5)教育二类岗位。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5及以上时需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6)医卫一类岗位。此岗位不需进行笔试。

(7)医卫二类岗位。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5及以上时需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3.相关说明。综合二类、综合三类岗位笔试达不到规定的最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需求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综合二类、综合三类岗位和需进行笔试的教育二类、医卫二类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不再核减岗位需求计划数,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岗位参考人员都达不到60分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双牌县人民政府网或双牌新闻网另行公告。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岗位的面试内容及要求如下(以下所指报考人数为资格初审合格人数):

1.综合一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开考比例:此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2.综合二类、综合三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入围面试人选确定:综合二类、综合三类岗位所有入围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若未核减需求计划数,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未核减的岗位需求计划数1:2确定;若核减了需求计划数,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核减后的岗位需求计划数1:2确定;若岗位需求计划数与达到60分及以上人数不足1:2,不再核减需求计划数。若末位入围人选与已入围人选有相同笔试分数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3.教育一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试教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开考比例:此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4.教育二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试教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开考比例:若岗位未进行笔试,按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若岗位进行了笔试,其岗位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2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若岗位需求计划数与达到60分及以上人数不足1:2,不再核减需求计划数)。若末位入围人选与已入围人选有相同笔试分数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5.医卫一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实际操作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开考比例:此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6.医卫二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实际操作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开考比例:若岗位未进行笔试,按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若岗位进行了笔试,其岗位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2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若岗位需求计划数与达到60分及以上人数不足1:2,不再核减需求计划数)。若末位入围人选与已入围人选有相同笔试分数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7.面试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接受统一封闭管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

(2)考生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入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候考室、备考室、候分区内抽烟、嚼槟榔。

(5)面试为全天场,请考生做好相应准备,保持良好状态。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统一提供中餐。

(6)面试考点不准驾车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7)面试前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8.相关说明。未进行笔试的教育二类、医卫二类岗位面试达不到规定的最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需求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综合二类、综合三类、教育二类、医卫二类岗位如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不再核减岗位需求计划数,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岗位参考人员都达不到75分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五)体检

1.入围体检人选确定。所有岗位入围体检的人选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及以上,具体如下:

(1)综合一类、医卫一类和未进行笔试的教育二类、医卫二类岗位入围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核减了岗位需求计划数的按核减后的岗位需求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若同一岗位参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综合二类、综合三类和进行了笔试的教育二类、医卫二类岗位入围体检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核减了岗位需求计划数的按核减后的岗位需求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若参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将在双牌县人民政府网或双牌新闻网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毒品检测(尿检或毛发检测)呈阳性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相关说明。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的面试分数需达到75分及以上)。若进行了笔试的岗位递补人员与下一排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若未进行笔试的岗位递补人员与下一排名考生的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1.考察内容。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人才引进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

2.相关说明。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引进程序。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进行聘用;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终止引进程序;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做出暂缓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终止引进程序。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定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若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证书的(或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将按规定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六、优惠政策

根据《双牌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版)》(双委人才〔2020〕3号)规定,双牌县2023年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如在聘用前有政策变化,按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1.工资福利。引进人才享受本县事业编制待遇,其工资、福利等与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一致。

2.生活补贴。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为5000元/月或8000元/月,共发放5年,享受生活补贴所需具备的条件以《双牌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版)》(双委人才〔2020〕3号)规定为准,考生可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进行咨询。

3.年终奖励。对表现突出或有重大创造成果的人才,经专家评估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根据所创造的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大小,由县财政给予适当的年终奖励。

4.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科研支持。对引进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双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给予5-5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30万元资助。引进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获得国家和国家部、委以及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部门科研经费资助后,受益单位视其财力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对主持承接省级课题的给予5-2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国家级课题的给予10-5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6.住房保障。对引进无住房的人才,县委、县政府设立专门的“人才公寓”,在有房源空余的前提下优先供其工作期间使用。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为8-30万元,享受购房补贴所需具备的条件以《双牌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版)》(双委人才〔2020〕3号)规定为准,考生可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进行咨询。购房补贴享受时限为5年,即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引进人才在引进之日起5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均可享受购房补贴。在购房补贴兑现期内,所购买的商品房原则上不能进行房产交易。一套商品房仅能享受一份购房补贴,对于夫妻双方都属于双牌县引进人才并申报购房补贴的,按照学历或职称最高的一方发放购房补贴,并视为双方均已享受购房补贴,不能再进行重复申报(离婚后购房并申报购房补贴,离婚时间必须已满一年);对于非夫妻关系但共同购房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同样只享受一份购房补贴)。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协调有关单位参照其随调前的工作单位和用工形式予以安置,其配偶若属于我县乡镇基层公职人员的,可优先调入相关县直机关单位就职。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就学,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局妥善安排到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并免收择校费。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五险一金”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9.其他政策。对单位年度考核和人才专项考核评价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引进人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调任公务员。

七、疫情防控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有关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2.拟引进人才签定聘用合同后,要求辞职的需提前3个月向主管部门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引进人才的退出管理,以《双牌县引进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双委人才〔2020〕4号)规定为准(如有政策变化,按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情形,记入双牌县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双牌县组织的人事考试。

4.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报考人员在人才引进各环节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试咨询电话:

双牌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0746-7726100(仅限工作时间)。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双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6-7723276。


附件:

1.双牌县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综合类)

2.双牌县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教育类)

3.双牌县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医卫类)

4.诚信考试承诺书

5.提醒事项


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sp.gov.cn/sp/tzgg/202306/1d55aad7d0084b2984342fefa35ee8a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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