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8 | 文章来源:北塔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关于邵阳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为保证2023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北塔区行政区域内。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⑴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⑵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⑵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工作内容 | 日期 |
6月12日-6月27日 |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
6月21日-6月28日 |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日) |
7月31日-8月1日 | 核发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 |
10月9日-10月20日 | 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
10月23日-10月27日 | 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日) |
11月23日-11月24日 | 核发第二段教师资格证书 |
1.网上申报
(1)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次:上半年为6月12日8:00-6月27日17:00,下半年10月9日
08:00-10月20日17:00。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现场确认
(1)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确认地点:北塔区教育局308室(槐树社区老三化办公楼)。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
④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1)。
体检单位为: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16号)。上半年体检的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28日;下半年体检的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7日。
申请人在网上填报资料后,应及时到区教育局308室,领取去医院体检的派遣单和去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介绍信。如申请人自己到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单独体检的,请向医生说明是北塔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报告单属保密件,由医院将体检结果密封后送交北塔区教育局,申请人自己不能接触体检报告单)。
⑧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⑨申请人需提交由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后,封装至指定的密封袋,密封后加盖公章,由申请人自己带回。
3.证书颁发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论,申请人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四、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补办教师资格证的说明。教师资格证补办需到原发证机构进行登记、补办。如需到北塔区教育局补办教师资格证的,须下载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请用A4纸张打印,内容见附件2),证书所载信息不完全或者错误的请下载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数据更正表》(请用A4纸张打印,内容见附件3),然后凭原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于6月21日至6月28日到北塔区教育局政工室申请办理。
⑴教师资格证补办需提交的资料:
①《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④小二寸近期彩色白底免冠照片3张。
⑤原已进行过教师资格证注册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注册申请表”复印件。
⑵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需提交的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收回,不能退给申请人);
③教师资格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变更后证书信息内容中,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请空缺,因为在平台申请信息更正后,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会变更);
④公安局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⑥近期免冠白底彩照3张。
⑦原已进行过教师资格证注册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注册申请表”复印件。
咨询电话:0739-5623801
附件:1.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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