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9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有关规定,经县教育局申请,县人社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6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招聘单位等详见《教师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见附件1)。本文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慈利教育网();
慈利人力资源和社会网()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计划与职位表”中明确的报考职位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㈠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流程:本县临时聘请教师在聘请学校领取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学校签定意见→本人交送相关材料→报名结束;其他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相关表册并按照要求填写→本人交送相关材料→报名结束(报名表及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2、3)。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30日8:00至2014年8月1日18:00。
3.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㈡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种岗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现实表现情况证明表、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带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领回)、近期同底小二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
“在我县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连续代课至今达五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的对象报名时需交2009年9月至今在我县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连续代课的学校证明材料。
我县临时聘请教师现实表现情况由所在学校填写,校长签名,由学校派人在报名时间结束前交送教育局人事股;其他报考人员现实表现情况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填写并密封,报考人报名时一同上交(信封两端密封处须加盖村(居委会)公章)。
个人所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等须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报名与考试、体检所使用的身份证须须前后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和体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试讲)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过程。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方式进行。
㈠笔试
1.内容:新课程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权重分别为40%、30%、20%、10%;其中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范围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考试时量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
2.时间:2014年8月8日9:00-11:00。
3.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6日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该岗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至2014年8月31日),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按程序报相关部门核准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条件加分。考生需于2014年8月8日18:00前提供相关部门核准加分的原件(式样见附件4),送县人社局人事教育管理股汇总,过期不予受理。
㈡面试(试讲)
在报考同一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备考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由县人社局予以公示公告,同时由县教育局在政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
所有面试对象于2014年8月15日8:00-10:0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申报试讲学校层次、年级并交送申报岗位学科的试讲教材(须须是没有任何人为自行批注的我县现行使用教材);试讲的学校层次、年级和科目自选;试讲内容为我县中小学目前使用的教材。面试(试讲)总分为100分。
所有面试对象于2014年8月18日上午7点赶到金慈实验小学,然后依序参加试讲。
㈢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