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 | 文章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3年临武县直赴高校引进编制内教师1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体招聘对象为:面向985、211等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师范类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则不限师范类专业。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编制内教师1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临武县直赴高校引进编制内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临武县直赴高校引进编制内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4日以后出生);应届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4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4日至3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就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桃子湖文创产业园内)。联系电话:0735-6325902。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此《准考证》须留存至体检结束后)。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本次直赴高校引进编制内教师属我县教育特殊紧缺专业人才,不设开考比例,直接参加面试。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3月7日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3月8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3年临武县直赴高校引进编制内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的个人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签名必须为手写。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③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
3.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科目高中现行教材(必修二或必修第二册)内容,另外高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俞国良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心理健康》八年级下册。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试教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以及未参加面试的不予聘用。
7.面试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及排名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临武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临武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临武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临武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放弃体检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递补对象由县教育局另行公告。体检合格人员公示完毕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引进的教师符合临武县城区教师公租房(周转房)入住条件的每人安排一套公租房。
(七)本次引进的所需经费从县引进人才工作的经费列支。
六、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0735-6266536。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6322849。
七、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临武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6325902。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临武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临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临武县直赴高校引进编制内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临武县直赴高校引进编制内教师报名表.doc
临武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