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4 | 文章来源:
原标题:2015年怀化市鹤城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经鹤城区委、区政府同意,拟在2015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上选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0名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及人数
见附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9日(湖南师范大学供需见面会时间)。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体育馆。
3.资料准备:自荐材料(提供校方认可的学业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审核
由鹤城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确定为考试人选。
五、考试
考试采取片段教学的形式进行,片断教学满分为100分。片断教学面试时间:2014年11月30日上午8:00开始。
六、开考比例
各学科计划岗位职数与各学科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时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七、确定初选人员
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1:1的比例,从备考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代表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接受单位栏内签署“同意接受”,待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2015届毕业生在正式录用时需提供毕业证。
八、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由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入选资格,所空名额按成绩从备考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聘用管理
1.拟聘人员聘用后,纳入财政多额拨款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办理转正手续。
2.拟聘人员工作岗位由区教育局按所报学科统一派遣到校,如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须须与学校及教育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在鹤城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最低满5年。
十、工作纪律
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进行多程监督,以确保公开选聘教师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公开选聘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公开选聘纪律、徇私舞弊,发现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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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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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