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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的通知

2023-02-06 | 文章来源:苏仙区人民政府

2023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3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公告》要求,现就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所有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列入综合考核范围,具体人员详见《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人员名单》(附件1)。

二、考核流程。

1.学校初审及公示。

(1)2023年2月13日前参评教师按《2023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公告》要求收集综合考核相关项目的资料、证书、通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一次性提供给学校初审打分。应由学校提供的证书、证明,学校应积极提供。

(2)学校于2023年2月13日前成立工作小组(参评对象不得列为成员)并完成综合考核初审工作。按《2023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计分办法》严格计分,填写《2023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打分个人表》(附件2)、《2023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打分汇总表》(附件3)。

注意:综合考核第一项:农村任教年限以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在苏仙区内农村学校任教时间为准(产假期间按任教时间计算)。第二项:教学工作量,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按照标准课时量计算,不含早晚自习和课后服务),同时任教小学和初中的进行折算后计算,按照13:18的比例将初中课时量折算成小学课时量加上小学课时量后,按小学标准进行计分。或者按照18:13的比例将小学课时量折算成初中课时量加上初中课时量后,按初中标准进行计分。2023年春季工作量统一以2022年秋季学期工作量为准,且不得低于秋季学期工作量,确因学校工作需要的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若低于2022年秋季学期工作量的按实际计分,高于2022年秋季学期工作量的不另外计分;休产假期间的工作量按其最近三年其他学期工作量的平均值;近三年每学期课表、担任中层、班主任工作情况均以学校为单位,用不同颜色标出参加综合考核人员信息,且一学校只提供一份即可。

(3)审核人在资料复印件、个人得分表、汇总表相应栏

目上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负责人在汇总表上签名并进行公示、注明公示日期。

(4)公示:2月13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对每位教师的计分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将相关考核数据(汇总表注明公示日期和公示结果)及加分证件复印件由学校校长签署属实并签名、盖章后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并对所上报数据和复印件真伪负责。

2.区教育局复审。

(1)时间: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苏仙区教育局0318会议室

(3)要求:以学校为单位上交相关表格及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分类按顺序夹好),综合考核个人表需提供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只需要填写教师个人报考信息、任教、任职、获奖、援疆情况,折算课时量、计分、审核员签名不填,教师个人对自己所填信息负责,学校及参评教师个人应一次性将资料、证书交齐,超过规定时间不予计分。

(4)遇有争议或疑难问题交教育局复核认定,最终成绩以教育局复核结果为准。

三、工作要求。

1.按时提供相关资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材料进行审核,不徇私舞弊。

2.派驻纪检组对综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要求进行综合考核、伪造材料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关于2023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的通知(图1)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人员名单.xlsx

2.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打分个人表

关于2023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的通知(图1)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打分个人表.xlsx

3.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打分汇总表

 关于2023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的通知(图1)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综合考核打分汇总表.xls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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