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3 | 文章来源: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及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招聘计划数为104名。具体岗位如下:
1、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农建办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名2、县海事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名
3、县水利局水利建设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名
4、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3名
①县社会救助管理站管理人员岗位1名
②县婚姻登记处管理人员岗位1名
③县老年福利中心管理人员岗位1名
5、鹰嘴界保护区管理局乡镇管理站岗位8名
①专业技术人员岗位7名
②计算机岗位1名
6、县环保局创建生态办专业技术人员岗位4名
7、县教育局学前(幼儿)教育教师、职业中专专业教师19名
①学前(幼儿)教育教师15名
②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教师4名
8、县国土局乡镇国土站岗位9名
①专业技术人员6名
②管理人员3名(其中2名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四项目”人员中招聘)
9、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46名
①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18名;放射、功能检查6名;共24名
②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师2名
③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20名:西医13名、中医7名(含中西医结合)
10、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4名
①财务会计岗位2名
②工程审核岗位2名
11、县发改局重点项目前期办专业技术人员2名
12、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5名
①粮油工作站1名
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名
③经济作物工作站1名
④土壤肥料站1名
⑤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1名
二、招聘方式与待遇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县人民医院、妇保院、乡镇卫生院等46人使用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58人使用多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