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5 | 文章来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教师调入城区学校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农村教师要求调入城区学校工作的管理,在编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从严控制、专业对口、合理调配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调动原则
1、确保农村学校正常教学学科稳定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严格控制调动数量的原则;4、根据城区学校学科需要的原则。
二、调动形式
公开选聘
三、公开选聘
(一)公开选聘条件
1、家庭困难、工作需要,本人书面申请要求调动进城的在编在职在岗农村教师。
2、申请调动进城的教师须须具有在本县农村任教3年 (定向培养教师5年) 以上的工作经历。除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学岗位外,应聘其他学科教学岗位的须须专业对口(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与应聘学科相符)。
3、高中教师可参加初中同类学科的选聘;初中教师也可参加小学同类学科的选聘;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初中教师也可参加高中教师同类学科的选聘;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小学本科学历教师,可参加初中相应学科的选聘,每人限报一所学校的一门学科。
4、近三年年度考核须须是合格以上。
5、学校签出同意报考意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公选:
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⑵近三年内有违纪违法行为且被公安机关记录在案或被通报的;
⑶近三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二)公选学科及名额
公选学校的学科及名额附后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
家庭困难、工作需要,个人写出调动进城申请,学校签出报考意见,填写《沅陵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选农村教师报名表》交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7月28日,公选报名直接报到学校、学科,报名时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最高奖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考试
笔试 (100分)
考试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9:00—11:30 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沅陵一中
3、考核
考核加分(最高11分)
(1)、教龄(工龄)从第4年起按每1年0.2分计算,最高加5分。教龄(工龄)按实龄计算。
(2)、参加工作以来,获乡、县、市、省、国家级党政机关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记2、3、4、5、6分;获学校、县、市、省、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记1、2、3、4、5分(教育部司局级加分等同于省教育厅,省厅处室加分等同于市级教 育局加分,市教育局科室加分等同于县教育局,其他部门加分级别与教育部门同等对待);奖励只记最高奖项一次,最高记6分,不累计计算。(县级教学能手和年度考核“”视同县级主管部门奖励)上级部门奖励加分等同于下一级党政机关奖励加分。
考核加分=教龄加分(最高加5分)+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加分(最高6分)。
4、公示公选名单
笔试成绩加上考核得分为参加公选人员总成绩,按报考学校的学科总成绩从备考到低分排序确定公选对象,并予公示,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聘。
如因自动放弃选聘调动的,则从报考同学校同学科总成绩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对填报申请表内容不实、提供证件等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作出严肃处理。
原标题:沅陵县2015年农村教师调动进城公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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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选教师学科及名额(表1)
沅陵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选农村教师申报表(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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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