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1 | 文章来源:
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中央银龄讲学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8〕25号)精神,现将我县2018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序号 | 设岗学校 | 学段 | 学科 | 岗位数 |
1 | 人潮溪学校 | 初中 | 生物 | 1 |
2 | 利福塔镇黄家院子村小学 | 小学 | 语文 | 1 |
3 | 上洞街乡二户溪村小学 | 小学 | 语文 | 1 |
4 | 沙塔坪乡茶盘口村小学 | 小学 | 语文 | 1 |
5 | 芙蓉桥小学 | 小学 | 数学 | 1 |
6 | 芙蓉桥小学 | 小学 | 语文 | 1 |
7 | 竹叶坪乡干洞村小学 | 小学 | 数学 | 1 |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面向社会招募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年龄在65(含)周岁以下(195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4.身体条件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三)其他要求
1.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2.讲学教师不得申报原退休单位岗位。
3.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公示、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