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2 | 文章来源:
一、招聘计划
初中82名,小学50名,幼师20名,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应聘岗位的合格学历:初中教师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师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凭教师资格考试相关合格证明书参加报名,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须与申报学科一致。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8日以后出生)。
(五)幼师岗位限洪江市生源地或具有洪江市户籍或配偶具有洪江市户籍。
(六)身体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七)我市现所在岗位服务期限未满的“特岗教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凡有意应聘者请于2017年5月5日前将个人求职书发电子稿至邮箱。
2、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时间2017年5月8-11日,地点-洪江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15-16日,地点:洪江市教育局403室。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报考人员(含网上报名)根据报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只限报考幼师岗位提供)、毕业证(2017年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毕业生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相关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审查,同时提交学信网打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信档案》或《纸质学历认证报告》(2017年毕业生不需提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依据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报考资格。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