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9 | 文章来源:
为了促进我县特殊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县特殊教育学校,计划人数1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2017年芷江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1)。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所从事的职业,有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事业心,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