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7 | 文章来源: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全额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实行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管理。
(二)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职位及计划
本次共招聘70名中小学教师,分学段分学科计划为:
1.高中18名,其中政治2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4名,物理1名,历史1名,地理1名,计算机1名。
2.初中22名,其中数学2名,英语3名,物理4名,化学7名,地理2名,生物1名,音乐2名,美术1名。
3.小学30名,其中政治3名,语文4名,数学11名,英语9名,音乐1名,体育2名。
三、报考条件
(一)思想表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其他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2.学历:
①高中。A本科生:全日制二本(含二本)以上师范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B研究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相近,其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二本(含二本)以上。②初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③小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师资格证: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已就业人员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辞职、解聘的教师。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