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1 |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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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327个,具体如下(详见附表):
1、普通高中教师23名(含圣达学校10名);
2、职业中专教师27名(含专业教师5名);
3、初中教师78名(含圣达学校28名);
4、小学教师114名(含圣达学校30名);
5、小学教学点教师30名;
6、幼儿教师40名;
7、普通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5名;
8、教育系统财会人员7名;
9、教育系统文秘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1、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35周岁以内(即1982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报考普通高中及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学科岗位一致。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的学科岗位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的学科岗位一致。
报考小学教学点教师岗位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是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
其中,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文秘岗位、心理健康教育及财务岗位的可以是非师范类,但学历要求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其中报考文秘岗位的专业可以放宽到汉语言文学、新闻专业。
4、教师资格证: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及任职条件。
其中,心理健康教育及财务岗位必须分别获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会计从业资格证》。
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文秘岗位、心理健康教育及财务岗位的,报考时,须承诺自录取聘用之日起2年内,获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5、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文秘岗位、心理健康教育及财务岗位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我县在编教师、现所在岗位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在读的非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以专科学历报考者)、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等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文秘岗位、心理健康教育及财务岗位人员,教师资格证一项除外)。参加我县本次招聘考试入围同时又报考我县2017年特岗教师且被我县录用的考生,取消其本次招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