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2 | 文章来源:
为了促进我县特殊教育工作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校区面向社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4人,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县特殊教育学校,计划人数4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2018年芷江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1)。
二、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本县在岗特岗教师及在编在岗教师不得参加报考;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