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0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规定,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职高)教师5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中学教师17名、小学教师30名(其中教学点教师4名)、职高教师3名。详见《洪江市2019年中小学(职高)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相应岗位报考条件。
(三)尚在服务期限内的特岗教师和洪江市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非洪江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违反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人员的不得报考。
(六)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17日—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止。
(二)报名地点: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