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4 | 文章来源:
根据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职工30人。其中幼师28人,保健医生2人。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幼师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保健医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幼师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达二级乙等及以上,保健医生具备医生执业资格证或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证。
3.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人员,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县幼儿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年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考核优秀者优先续签合同。县财政按照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职工人数,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经费标准拨付县幼儿园。由县幼儿园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性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合同期内按规定及考核情况为其发放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部分自行承担),经教育、人社、医保等部门批复后执行。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27日下午17时止(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机关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从医资格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2019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从医资格证等证书的,可由相关部门开具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能取得相关证书的证明,相关证书的原件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了2019年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幼师岗位的人员,若愿意报考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的,需同时填报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师岗位,未填报的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录用对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定为2019年6月1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保健医生不参加笔试。
(二)笔试地点:新晃县晃州镇第一完全小学(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分值及考试时限
1.笔试内容:
政治常识、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专业知识等。
2.笔试分值:100分。
3.考试时限:120分钟。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8:00-12:00;14:30-17:30)。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及人员确定
报考新晃侗族自治县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幼师岗位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对报考幼师人员笔试成绩前40名的参考人员进行面试,按综合总成绩录取前20名作为有编制人员岗位的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排名第21至40的人员中填报了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师岗位的,直接确定为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体检对象。剩余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数,按1:2的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及招聘岗位要求,从报考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师岗位人员中依次确定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