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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湘西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2016-06-27 | 文章来源:

为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体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多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多程监督。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6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五)招聘范围面向本县、多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符合招聘范围要求,户籍认定时间以2016年6月 24日前为准;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7月9日至1980年7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具体要求以《2016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七)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不含学校基建管理岗位和中小学会计岗位),其中语文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州教育网、泸溪县人民政府网及纸质张贴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9日—7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泸溪县明德小学。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到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名时,须事先对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和基本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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