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0 | 文章来源:岳麓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弘扬乡村教师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 号)、《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 20 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93 号)、《长沙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20〕74号)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教育局复核,现将符合“乡村学校从教满 20 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条件人员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岳麓区教育局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岳麓区教育局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
联系电话:
岳麓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731-88999309
岳麓区纪委监察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88999276
附件: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