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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湘西州民族中学教师招聘1人公告

2016-10-15 | 文章来源:

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是州办州管的省级示范性高级中学,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基础教育外语实验学校,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窗口,同时也是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罗盛教的母校。学校创建于1936 年,始称湖南屯区各县联立初级中学。1978年改为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至今,1980年被确定为湖南省重点中学,2004年成为第一批挂牌的湖南省示范性高级中学,2011年成为湘西州唯一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样板校。为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规定,经州教体局同意,州人社局核准,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州人社局和州教体局的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科,由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学校纪委多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二)热爱湘西,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三)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4日后出生);

(四)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6年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州人社局和州教体局指导下实施。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 10 月24日至 10 月26 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人事科(湖南省吉首市乾州小溪桥民中巷21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我单位会同州教体局认定。

4.开考比例:岗位引进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教体局和州人社局商议后确定是否开考或取消该岗位。

5.资格审查:(1)报考对象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科负责,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网站公示,并统一核发准考证。(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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