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7 | 文章来源: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0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8日至1999年3月28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7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7年湖南省花垣县普通高中学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