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8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教学工作需要,经州人社局核准,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0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州人社局、州教体局指导下,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成立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相关事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四)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的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