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7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深入推进人才强州战略,满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8年湘西自治州州、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162名急需紧缺(含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热爱湘西,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国家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限湘西自治州籍非在职毕业生),详见岗位一览表;
(五)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属急需紧缺特殊岗位或报考对象在行业内业绩非常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七)身体健康,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七)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湘西自治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