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2 | 文章来源:
根据教育发展和教学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州人社发〔2017〕62号)文件精神,经州人社局核准,州体校公开选调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州体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原则上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调入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范围
1.学历要求为专科及本科层次的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
2.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层次的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5.选调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为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农村教学工作经历和高中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6.近3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