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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湘乡市“5511”人才引进工程核减招聘计划|调整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5-07-23 | 文章来源:

根据《湘乡市2015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湘乡市2015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公开招聘教师类岗位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就笔试后核减招聘计划、调整面试开考比例及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减招聘计划及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因部分招聘岗位笔试参考人数不足,根据《招聘公告》中“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的要求,对达不到1:3的,经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决定对部分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和面试开考比例进行适当调整(见附表一:《湘乡市2015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招聘考试笔试后部分招聘岗位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表》)。

二、面试前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从该招聘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备考到低分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排名)。

(1)医卫类岗位资格审查对象见附表二:《湘乡市2015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医卫类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对象见附表三:《湘乡市2015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事业单位其他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教师类岗位资格审查对象见附表四:《湘乡市2015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教师类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28日—7月3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7月31日前完成递补人员资格审查。

医卫岗位及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地点: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院二楼204室(健康北路23号)。

教师岗位资格审查地点:湘乡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楼二楼201室、202室(湘乡市教育局机关院内)

3.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5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填写完整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或聘用合同。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教师类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由湘乡市教育局负责,医卫类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由湘乡市卫生局负责,其他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由湘乡市人社局负责。

5.注意事项

(1)考生需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审,代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由湘乡市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如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者,则从该招聘岗位参考考生中从备考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

6.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于8月5日前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中国湘乡网公告。

三、咨询电话

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湘乡市卫生局:

湘乡市教育局:

原标题:湘乡市2015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招聘考试笔试后核减招聘计划、调整面试开考比例及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点击下载>>>

《湘乡市2015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招聘考试笔试后部分招聘岗位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表》

《湘乡市2015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医卫类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湘乡市2015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事业单位其他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湘乡市2015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教师类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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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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