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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湘潭韶山市招聘18名教师公告

2016-06-06 | 文章来源:

韶山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共14个岗位,计划招聘18人。具体内容详见《韶山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附表1),也可查询 湘潭人事考试网()、中国·韶山网 () 及韶山市教育局信息网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天未满31周岁计算,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表要求;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所填报的岗位应与本人的毕业专业、教师资格学科、一致;

8、2016年8月31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合同书的原件查验。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须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6月1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共4天。

2、报名地点:韶山市教育局人监股(联系电话: )。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只提供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须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需填写《韶山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聘用前需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彩照4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须一致。按每人10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招聘岗位有资质要求的,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供的证书、资料须须真实有效,如有误差,概由报名者本人负责。专业审查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5、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考务费。

6、考生凭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

考生须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准考证、含个人信息的报名登记表和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务须及时关注韶山教育局网站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准考证领取、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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