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9 | 文章来源:
根据我校实际工作需要,湘潭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7年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不接受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在读本科生报名;
(五)身心健康。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具体要求 |
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合同制岗位 | 2 | 1.学历、学位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毕业; 3.年龄要求:年龄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注:具体招聘人数为计划财务处会计岗位1人,人事处薪酬管理岗位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