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为优化雨湖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0人,其中小学教师37人,幼儿园教师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见《雨湖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26日至2000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学历及其他要求请见《雨湖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4.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或教师资格上的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名称或对应专业相符(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可以申报小学科学学科)。报考人员按所学专业报考的,如所学专业已列入本科“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5.非计算机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和幼师岗位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7.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