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0 | 文章来源:芙蓉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芙蓉区“十四五”规划关于人才强区战略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党校系统公开选调1名名优骨干教师。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管理办法及待遇
1.选调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选调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岗位聘任后确定;
3.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芙蓉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强,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相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2.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方式取得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且目前仍在各级党校工作;
3.除试用期外,在编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在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专职教师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学历。
2.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文史哲大类、教育学大类、法学大类(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或社科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政治面貌:中共正式党员。
5.资历要求:近5年参加过省级党校系统教学比赛、理论征文并获奖。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岗位及职数
本次选调岗位及职数为区委党校名优骨干教师1名。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2(含1:2),达不到比例则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五、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及试教(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1.发布公告:4月12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rong.gov.cn)等媒体发布选调简章。
2.报名:4月19日—4月23日,共5天。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①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学位证、④工作经历证明(可参考附件模板)、⑤资历条件的材料(证书或文件等)、⑥承诺书。
网上报名者请将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frqwdx@163.com,要求上传的图片为JPG格式。现场报名者请将各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区委党校办公室(长沙市芙蓉区望龙路大同瑞致小学1号教学楼4楼409室)。
3.资格初审:组考单位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及试讲(含资格复审):面试及试讲分两轮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第一轮面试及试讲采取自主命题方式并制作PPT,选题要求符合党校干部教育特点,试讲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面试及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低于85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第一轮面试及试讲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及试讲。)
第二轮面试及试讲采取组织命题试讲方式。备课时间为2个小时,试讲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不做PPT。面试及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低于85分者不予进入体检程序。
5.体检:按照第二轮面试及试讲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第二轮面试及试讲总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6.考察(含资格终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中规定的调配条件。
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第二轮面试及试讲总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选调岗位空缺。
7.公示:考察工作完成后,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拟选调对象。
8.调动: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取消调入资格。
六、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在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区委编制部门全程参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1.体检对象、考察对象、拟选调人员等名单均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rong.gov.cn)予以公示。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组织者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考务咨询电话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党校办公室:0731-84683200、84683199
5.监督电话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731- 84610036
附件:
1.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党校2021年公开选调名优骨干教师报名表.docx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党校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