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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7人公告

2022-07-23 | 文章来源:雁峰区人民政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精神,现就2022年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7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22年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1),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注:高校毕业生指202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0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下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年龄要求

35岁以下(1987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原则上以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三)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为落实国办发〔2022〕13号、人社厅发〔2022〕21号、湘人社规〔2022〕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时不将教师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但聘用后1年内(2023年7月31日前)须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毕业专业(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为准)、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现行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此《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此《目录》的,由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㈠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1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招聘办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者本人不按要求查阅此网站信息,而导致本人未及时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

㈡报名

按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等流程进行。

1.网上报名。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2日9:00至2022年8月4日17:00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定校定岗)。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时需要上传下列资料、图片:

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蓝底证件照,jpg格式);

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毕业证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及网上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放宽的对象可暂不提供);

⑤《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必须提供);

⑥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交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已满的证明,附件3)。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及干部管理权限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2.网上缴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网上打印准考证。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报考音乐、体育岗位考生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8日9:00至2022年8月9日21:00。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此次招聘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

4.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⑵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⑶对招聘岗位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直接电话咨询雁峰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0734-8535404)。

⑷开考比例:所有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低于3:1,经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并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改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㈢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网上报名阶段不组织资格初审,第二轮考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报考音乐、体育学科岗位的考生(以下简称"专业考生"),根据专业能力测试(含试教)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报考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岗位的考生(以下简称"非专业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非专业考生"入围现场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专业考生"岗位招聘拟笔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非专业考生"岗位招聘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专业考生"按专业能力测试(含试教)成绩、"非专业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⑵现场填写《雁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⑶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㈣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社保卡、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专业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22年8月10日,考试地点:雁峰区白沙实验学校。

笔试和"非专业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流程:

1."专业考生":先专业能力测试(含试教),入围后再笔试。具体程序如下:

⑴"专业考生"的专业能力测试(含试教):满分100分,其中试教40分,专业能力测试6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和笔试入围名单,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专业能力测试(含试教)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笔试。招聘岗位笔试对象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1:3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⑵专业能力测试(含试教)内容及时长如下: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

①独唱(演唱歌曲一首,自选,自备伴奏),分值30分;②独奏(曲目自选,乐器除钢琴外自备),分值30分;③试教(片段,无学生),分值40分。①②两项总时长8分钟,第③项备课30分钟,试教时长8分钟,试教内容为小学音乐学科教材。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

①结合岗位专业方向测试,分值50分;②个人特长展示,分值10分;③试教(片段,无学生),分值40分。①②两项总时长8分钟,第③项备课30分钟,试教时长8分钟,试教内容为小学体育学科教材。

运动鞋服、展示所需器械自备。另篮球、排球、足球方向者自备篮球、排球、足球。

⑶"专业考生"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学、心理学)和音乐知识80分;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学、心理学)和体育知识80分。

⑷"专业考生"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

2."非专业考生":先笔试,入围后再面试。具体程序如下:

⑴"非专业考生"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学、心理学)和语文知识80分;

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学、心理学)和数学知识80分;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学、心理学)和思政知识80分。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80分;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学、心理学)和信息技术知识80分;

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学、心理学)和特殊教育知识80分。

⑵"非专业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入围名单。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且现场资格审查都通过的,则末位同名次考生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1:2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⑶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时长10分钟,试教前备课30分钟,试教内容为岗位相应学科教材。

⑷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告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雁峰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雁峰区教育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4.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及排名:

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音乐、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考试综合成绩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

㈤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根据关于印发《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绝毒品的规定》《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操作细则》的通知(衡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体检对象需在体检当日接受毛发毒品检测,对检测结果呈阳性或拒绝、逃避样本采集人员,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拒绝录用。

5.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1次。

㈥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二项:一是心理健康测试;二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1次。

㈦公示

1.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㈧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没有社保缴费记录的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应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㈠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工作有关的各类举报。

㈡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行为的,将被列入《雁峰区教师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自入库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雁峰区的所有公开招聘。

㈢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六、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734-8535404(雁峰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734-8226108(雁峰区纪委监委)

0734--8222805、8799281(雁峰区人社局)

本公告由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22年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0722)

附件2: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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