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8 | 文章来源:溆浦县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
好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
〔2021〕14号)、《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中央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2号)精神,现就溆浦县2022-2023学年度中央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计划实施范围。溆浦县内所有学校均是中央银龄讲学计划实施范围。
2.计划数量。2022-2023学年度我县实施中央银龄计划招募25名讲学教师。
3. 设岗单位。该学校招募的讲学教师,就在该学校设岗。
4.申请资格条件。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的退休教师不列入中央银龄讲学计划。
5.讲学教师岗位职责、服务时间。招募到的讲学教师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6.招募程序。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从实际需要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核或遴选;(4)公示公布;(5)签订协议;(6)上岗任教。
7.保障措施。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另由中央和省里安排两万元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各地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学校负担。
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2022-2023学年度招募的银龄讲学教师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7月29日。报名地点:溆浦县教育局职改办。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为:①申请书,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照片或扫描件),③教师身份证(正反两面的照片或扫描件);④教师上岗前近6个月的体检报告;
9.签订协议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在公示后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间为8月25日-8月26日,地点为溆浦县教育局职改办。
10.上岗任教时间为:2022年9月1日。
溆浦县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