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8 | 文章来源: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教师60名。其中:高中(含职高)教师岗位9名,小学教师岗位44名,幼儿园教师岗位7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
2、本县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3、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2、地点: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方式: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要求:
(1)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自动生成打印);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2)报名时需如实填写《石门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请应聘人员登录石门教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3)每人缴报名费100元。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1日(15:00-18:00)在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领取。
五、考试
(一)笔试
1、时间:2015年7月22日8:30-10:30
2、地点:石门县第一中学
3、内容: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5: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未超过5:1的只进行面试。
5、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4小时之内到县教育局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