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1 | 文章来源:
因工作需要,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本次招聘计划共163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13日。
报名地点:教师岗位在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其他岗位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县政务中心一楼)报名。
应聘者需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确定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分值100分。专业不限岗位笔试内容为申论,其他岗位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5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分值100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备考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护理岗位面试方式为操作考核,教师岗位为说课,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市级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拟聘对象。
面试时间为6月4日-7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