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9 | 文章来源: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教育、卫计系统拟补充招聘工作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工作人员53名。其中:教育系统48名;卫计系统5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10月10、11、12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报考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的在行政中心六号楼一楼县教育局窗口报名,报考卫计系统招聘岗位的在行政中心五号楼一楼9号县人社局窗口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三)确定开考岗位。一般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调剂招聘岗位计划。对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四)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对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超过3:1,只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